服务指南

员工《社保转入业务》办理指南

2020-10-15 16:32:23

  办理机构

  区(县)社保经办机构

  办事依据

  1.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(劳办发(1997)116号)

  2. 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

  申办条件

  单位招(录)用、聘用的本市、外省市或外籍人员

  申请材料

  1. 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员工,根据身份证复印件根据情况不同,请分别提供下列材料:

  ① 非310身份证,海南户籍的员工,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(含落户时间)

  ② 上海南农村户籍员工,需提供劳动手册复印件(第1-3页)

  ③ 外地户籍的员工,需提供户籍证明(确认户籍性质),1寸照片两张

  2. 外籍员工缴纳社保,提供:

  ① “外国专家证”、“居住证B证”、“外国人就业证”、“港、澳、台人员就业证”、“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”,5种证件之一的全本复印件(需在有效期内)

  ② 护照首页、姓名页、有效期页的复印件

  ③ 中文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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